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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 儒以礼luan法(2/2)

而且董承,还是为了商税改制犯得事,还是占了为父母报仇的大义之名,怎么看,其罪孽都是可以被饶恕的。

照宋律,杀人者偿命,董承必须被判死刑。

“周少卿以为应当如何判决?”赵桓问

赵桓端坐在龙椅上,看着朝臣,这就是大宋啊。他总觉得大宋在国法一途上,在开历史倒车。

“董承共计了七刀,每一刀都是致命的伤,杀死了秦伍的董承,反而端坐在摊位之前,等待捕快的缉拿。”

周三畏叹气,这事难就难在这里。

“襄王曾言,君臣皆狱,父将狱,是无上下也,事亲有隐无犯也。”

事虽然在《宋刑统》中,杀人偿命是必然,但司法作层面,往往又对血亲复仇者从轻发落。

赵桓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儒以礼法,侠以武犯禁。

【历史翻译机:母亲冤而死,草民知之甚详,但是犯了罪,就该秉公理,这事天下的最大的理,哪里敢偷生以致使国法沦丧?】

而这个时候,端坐在龙椅上的赵桓却默不作声的看着朝中大臣,一言不发。

赵桓摇,这个周三畏和李纲一样,认为董承无罪,别说董承有罪了,还要大宋谢他。

旧恨未平,新仇又生,是当时,董承携刀藏于袖之中,找到了秦伍所在的瓜摊,董承以瓜不熟为由,三言两语之下激怒了秦伍。”

“所以恳请官家,下旨特赦董承的罪名。”

“若董承之母,不陷于公罪,秦伍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李纲此时站了起来说:“官家,董承本来此事可分成两分看,第一分就是秦伍有杀董承之母的实质,第二分,也是董承为了响应商税改制,才与秦伍有了新的冲突。”

“而董承能以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心积虑,以冲仇人之,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本来邢狱就是大理寺负责审理,提刑司负责侦查,现在这个判决应该是周三畏主才对。

制度应当是董承死罪,罪不可恕。”周三畏说,不过他接着说:“但是臣以为其罪可恕!有大义之名。”

“执事者宜有惭,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注1】

只要赵桓下一谕旨就可以赦免其罪过,但是这谕旨,迟迟请不下来。

周三畏想了想说:“怨死,民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偷生以枉公法?”

“董承自己怎么说?”赵桓没有正面回到李纲的问题,而是问到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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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桓问:“说说饶恕他的理由。”

“臣等附议。”诸位大臣们也是同时说

整个朝堂除了在废康王之事外,又在董承报仇之事上,奇的达成了一致。

“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

这就是让周三畏极为疼的案,非常的清楚和简单,照惯例,在大宋,为父母报仇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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