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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动真格的(3/3)

真的很有理,你为啥现在又能几句话讲的明明白白。

就可见,你之前是在胡搅蛮缠,简直是太气人。

最可恶的是,你还带动气氛。

而审理长达四天的偷盗和青城山案,也终于在罗峻熙带、百姓们一起请求的声音中,终于落下了帷幕。

“斩!”

但不是现在斩。

新任知县坐在公堂之上,大声告知百姓:

梁贼等人罪孽重,还有其他案件并未审理完,待到大理寺再审、再判,最后人落地可能会在京城伏法,也可能会再次押回祖籍永甸县,在铁矿犯罪地伏法,以示警戒。

所以,斩人这事儿会压后。

另外,梁贼等人家产充公。

为掩饰其他犯罪行为,偷盗手段极为恶劣。

除理应还给左家、罗家、朱家被偷盗银两外,扣除罗母受伤医治的药费,还要律例,依照所偷盗数额,赔偿三家翻倍银两。

也就是说,如若三家被偷总额为一千两,除还给三家千两外,还会再赔偿一千两。

关于赔偿方面,翻倍是本朝律例中的最档。

朱兴德握着捕佩刀,听完审判,表情一怔,心里乎乎的。

说不动那是假的。

他万万没想到,新知县直接照最那一档理。

昨日,他还问过小妹夫。

咱家被偷那事儿,一般会给多少赔偿。

对于这方面,他很是关心。

这就是他,他很现实的。

儿来,审案最终要面对的还是银钱。

而说句实在的,咱穷人家就是这样。在没死人的情况下,银钱咋不重要呢。对于赔偿很是看重。

总是不能偷完给了本钱,然后只还给本钱就拉倒了吧。

要不然遭的那些罪、哭的那些场、挨的那些吓,凭啥不赔偿一些。

那时,小妹夫一边翻书一边还说呢,判主犯斩了,又赔了伤人治病的银钱,偷盗过程中也没造成咱家死人,以上这几都是客观前提,依照律例,正常情况下,据咱家被盗数额,差不多也就是再多赔个三四百两白银吧。都到不了一半。

没办法,想要依律例说事儿,一般翻倍那都是家里死人了。

虽不敢说这是条件,但是大多数的官员审案都是如此判决的。

而知县大人想偏着咱们这面,也不会太让人诟病的宣判赔偿翻倍。

由于早就在罗峻熙那里知晓答案,朱兴德本来没抱什么希望,寻思至多四五百两上下晃悠呗,却不想,新任知县就是那么的特例特办,一儿不藏着掖着的宣判翻倍。

就翻倍,咋咋地。

朱兴德情不自禁,望向坐在公堂之上的知县大人。

激之情,自不必说。

神瞄到小妹夫的背影时,想的是,小夫一定会支持你。咱家人在盼着,真希望有朝一日,你也能如那新知县一样,不惧任何事儿,不学那些老油条一样判案,只朗朗乾坤在心中,百姓的父母官能赤城。

虽然,以咱家的背景,想要像知县大人那样,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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