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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毒娘子,贡献chu你的一切吧!!!(2/2)

但有了刚刚的铺垫,酒剑仙终于不再赶时间,转念想:“让这小在妖孽上尝尝苦也好,他要是受了伤,自然就无法冒险替蝶受我一剑,何必阻拦?”

地站在一边,指着彩依问:“前辈,这蜘蛛确实该杀,但那蝶并没有害人,您准备如何置?”

原本察觉到酒剑仙内那若有若无、而不的无匹剑气,毒娘本能地到致命威胁,所以并没有如平常般放狠话,引仇恨,但随着旭和酒剑仙的谈,毒娘实在忍受不住了。

“毒娘,我回来啦,准备……准备贡献你的一切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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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和酒剑仙话里的意思很明白,她是死定了,争议的就是彩依的罚,这简直太嚣张了,当她是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吗?

旭挥手止住,刚要表态,谁知此刻,一烈至极的怨恨突地冲天而起:“够了!你们……你们目中无妖,欺妖太……”

“嗯……确实!”酒剑仙目光一转,顿了顿,却又摇,“可她犯了人妖不得共的规矩,滋扰人世,照蜀山律令,必须受我一剑,削去百年修为,以示惩戒!”

此言一,众人尽皆动容,酒剑仙目光一凝,沉声:“小,你要想好了,我不会手下容情,这一剑必将涵盖天罡剑诀与天剑华,你挡不住的话,后果堪忧!”

所谓蜀山律令,就是蜀山对于如何理群妖,护佑人间定下的律法,毕竟妖也不是瞎抓的,什么行为就地格杀,什么行为抓回锁妖塔受罚,什么行为略作惩戒,都有一章程,约束着蜀山弟的行为。

旭长长地舒了气,唰的一下转向毒娘,努力克制中那绿油油的目光,心底大吼

“嗯!”酒剑仙刚要剑,旭又接着,“不过这片树林里还有此妖的同党,未防大战时他们手偷袭,能否请前辈替我们护法?”

是人都会有血冲动的时候,酒剑仙至今对于自己的选择都不觉得后悔,而当时他认为掌门常浩古板固执,只能守成,完全无法带领蜀山再上一个台阶,上任掌门徐长卿传位于常浩实在是大的错误!

当然,蜀山律令在妖族中就是霸王条款,甚至在某些初江湖的血青年里,这都有些不讲情面,其实修仙大派有修仙大派的思量。此乃是一代代先辈总结下来的,不见得适应于所有情况,也不见得绝对的公平。却是于人界立场上,必须施为的。

看起来最后一条不通情理,实际上自有其,妖有妖的活动范围,如果在山老林,荒郊野外生活,与世无争,那自然好,否则妖跑到人群里。万一碰到些胆小的。被活生生地吓死了,这算是害还是没害?

旭很清楚这一,但清楚归清楚。心里还是偏向彩依的,脸上自然不赞同之,拦在酒剑仙面前,辩驳:“前辈,百年修为何其不易。蝶并未犯错,您这么,实在太过苛刻!”

有鉴于此,酒剑仙颔首同意,退到了一边,瞬间由抢怪达人转变为金牌护法……

见酒剑仙稍有恍惚,旭抱了抱拳,斩钉截铁地:“既然如此,晚辈斗胆请前辈赐教,这一剑我愿意替蝶承受!”

似毒娘人无数,血气罩的大妖,能够直接击杀的全格杀勿论,相当于枪毙;像蛇狐妖滋扰人间,又与人类发生直接冲突,害人命的妖,关押锁妖塔,相当于坐牢;如彩依这样的,与人发生接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去一定修为。相当于罚款……

“闭嘴!!!”不料毒娘话说到一半,旭和酒剑仙同时转过,异同声地喝骂,旋即旭趁机提了建议,“此妖嚣张,我看还是先置了她,免得发生变故!”

毒娘发飙了!

旭要是一开始发请求,追求快快杀妖、慢慢品酒的酒剑仙无疑是不会同意的,在其看来,这完全是多此一举,直接让他手将毒娘击杀不就成了。

彩依也容失,扑散着翅膀,急急地:“公,你不必为了我……”

现在想想,常浩本没有错,他守的是掌门之责,酒剑仙也没有错,他尽的是朋友之义,仅仅是各自的立场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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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我知你的好心,不过我们蜀山自承担护佑人界的职责起,就得严守律令,不容更改!”酒剑仙微微叹了气,中划过一缕追忆。他本名司徒钟,当年曾经为了唯一的好友,即是仙剑三代外传问情篇的剧情主角南煌半人半妖之事,据理力争,被那时的掌门常浩驱逐下山,后来因为师兄独孤宇云的原因,方才回归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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