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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提醒(3/3)

。叶秋以前在大人家过工,这才被我捡了便宜。”

林捕笑,意有所指:“赵姑娘的本事,林某是佩服的。”

所有人都以为,上次林捕会大半夜的来村里抓夏老三等人,是二叔公和周叔给他了银。但作为当事人的林捕很清楚,他却是一早就被县令大人吩咐了,才会在得了消息后,赶慢赶的过来。

当时他不明白县令大人为何要那样,但等他押着夏老三回去,知那载满果树苗的山都是赵芸才买下来的时候,就知县令大人是有心要维护赵家的。

赵家了两个秀才,日后还可能是举人、士老爷,或运气再好些,还会成为县令大人的晚辈同僚。林捕对县令大人维护赵家的举动,并不觉得意外。但在审完夏老三等人,县令大人掷下红签的时候,他觉得不对劲了。

大堂审案时,县令的案桌上例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上都有一个字,合起来就是“执法严明”。

“执”字签筒里,得是一大把捕捉签。犯人逃窜,县令掷下它,衙役领签捉拿。而在其它三个签筒里,的竹签分别是白签、黑签、红签。

签每签一板,黑签每签五板,红签每签十板。

县令大人如果掷下三十支白签,犯人在被打完板之后,肤和原来一样,毫发无损,站起来便可行走。如果县令掷下六支黑签,受刑完的犯人会绽,但多半都是外伤伤,伤势不会太重,养几天就会好。但如果县令大人掷下的是三支红签,受刑的犯人那就有苦吃了。

同样的板数,被掷了白签的人什么事都不会有;被掷了红签的人,却是轻者残,重者死。

夏老三等人不过是偷几树苗,说掷下黑签,打上几板,也就完了。可县令大人偏偏掷下的是红签,虽然一人只挨了十板,没三四个月,却也养不回来。现在夏老三都还趴床上动弹不得,就是最好的例证。

林捕觉得县令大人对赵家的维护有些过了,仔细一打听,才知赵案首的亲妹妹,正好在前一天,拜访过县令大人。而夏老三等人将一人十两的赔偿如数给赵芸之后,赵芸转手就给了他和县衙里的一班兄弟,说是酒钱……

县令大人当时也在场,却也只挑了挑眉,什么都没说。

这之后,林捕就对赵芸存了三分敬畏。县衙上下,对赵芸也充满了探究、好奇和亲近。不过,前两日见到她跟着一群大老爷们上了公堂,他们还是吃了一惊。后来才知是有人想对她行凶,却被她一脚踢飞了……

县令大人在兰村的里正和村人面前装作从未见过赵芸的样,显然是不想暴和赵芸的亲近关系,林捕带着人来办案的时候,便吩咐了手下人,也不要表现得和赵芸太熟络。

现在,赵芸亲自带着下人来给他们送解暑汤和吃,林捕却觉得她的来意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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