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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3/5)

,升迁却慢。说不定到死都是个三品指挥使。

相比之下,返回原卫,凭此次战功,必能得朝廷嘉奖。积累几年,升都司或调京卫,孙后代的前程绝不一样。

圣祖皇帝定下的章程,军民商匠,籍严格。募军之外,卫所将官士卒都要世袭。

几名指挥使想得明白,自家儿孙没有读书的本事,效仿李阁老一样,由军朝堂,位列内阁,无异于天方夜谭,完全想象不能。

与其白日梦,不如老老实实在卫军中奋斗。

自己是指挥使,儿袭职,少说也是千。借功劳,升都司或调京城,可保三代不衰。

如像熊指挥使一样,请调岛上,儿孙想要,怕会难之又难。

彼之糖吾之砒霜。

考虑问题的方向不同,得的结论自然不一样。

知晓几人心思,杨瓒也只能耸耸肩膀。

“人各有志。”

怎么说,几人没有就调遣一事产生龃龉,于他也算好事。

奏疏递送京城,敕令很快下达,浙江三司都没暗中使绊,熊指挥使顺利自钱仓所移调海岛。

带钱走?

无碍

重要剿匪所得,全带走也没关系。

吃过刘公公大亏,三司官员忌讳谈钱。

选武官?

没关系

都要带谁,同知佥事,千,总旗小旗,随便选

兵卒也要带?

这……好吧,只要不是一盘端,留下足够人手,守到新兵所,同样随意。

鉴于同僚下场,三司官员均知,刘瑾不好惹,杨钦差更不好惹。和钦差对着,绝没有好下场。

偏偏熊七的靠山就是这姓杨的。

为早日送走瘟神,别再什么错漏,只要不过分,凡熊指挥使的要求,一概满足。

卫所兵额不足,再征调就是。

朝廷下敕令,民自动回归,可附籍。

归附的籍,可作余地相当大。

附民必要分田,上田中田和下田,定咬照一定比例。上田和中田的亩数,不能少过一定数量。

连年天灾**,荒田不少,上田却是有限。

很简单的理,如果田能丰产,凑一凑也能些粮税,谁会乐意民?

附军就没那么多讲究。

都是下田也无碍。反正军汉靠饷银吃粮,加上剿匪所得,商人孝敬,一年下来,比田好上数倍。

前提是,卫所将官漏漏指,别吃相太难看,盘剥太多饷银。

致使民不满?

三司官员嗤之以鼻。

说是民,半数都是海匪。说被裹挟,又有几分可信?

匪就是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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