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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的责任从来都不是为了保护所谓的人民,他们的职责是打击犯罪!
这两
说法看似差不多,实则有着本质的差别。
支持这
说法,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判例。1975年华盛顿特区沃
案!
1975年卡洛琳·沃
和她的朋友琼发现有两个壮汉闯
了自己楼下的单
妈妈米里亚姆·
格拉斯的房间,于是沃
和她的室友立刻打电话报警,结果警察来了好几波都没有
公寓就走了,于是沃
再次报警,这一次警方表示警察已经快赶到了,于是沃
和她的室友就跑去楼下试图制止歹徒对
格拉斯女士的侵犯,结果沃
和室友也被这两个壮汉劫持了,并且在三位女士逃跑前,她们被蹂躏了14个小时,居然没有警察上门查看。机缘巧合之下,三位受害者还是逃脱了,最后警察把两名歹徒逮捕了;虽然歹徒被逮捕,但是沃
还是咽不下警察严重失职这
气,于是起诉了警察局。
没想到联
法院1981年最终裁定警察对公众的职责是泛指,警察并没有对
某一个公民有
的法律义务存在,因此不予受理沃
起诉警察局的案
。
这几乎就是说,警察对公民没有保护的义务!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案例,就是2005年科罗拉多冈萨雷斯案。
2005年冈萨雷斯女士和丈夫西蒙离婚后,为了避免前夫
扰,申请了禁止令,禁止令要求西蒙必须离冈萨雷斯女士和她的孩
100米远。结果有一天西蒙劫持了冈萨雷斯女士的三个孩
,冈萨雷斯三次向警方报警,警方都无动于衷,最后冈萨雷斯不得不自行前往警察局报警。结果西蒙开车跑去追杀冈萨雷斯女士,并且在警察局门
和警察激烈
火,最后被击毙;但是警察在西蒙汽车后座发现了三个孩
的尸
,西蒙在追杀冈萨雷斯女士前杀害了三个孩
。
冈萨雷斯当然起诉警察局不作为,没想到2005年最
联
法院裁定警察局无责,理由是禁止令是法律命令,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命令,那么他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制裁的理由是歹徒对法律的破坏而不是对个人的伤害。
国最
法院再次重申警察没有在法律被破坏过程中阻止的义务,但是有在法律被破坏后将破坏者绳之以法的义务。
国最
法院的意思就是说歹徒持刀要杀死被害人,警察没有保护受害者的义务,但是被害人被杀死后,警察有义务逮捕歹徒。
(看资料看到这里,作者突然理解为什么
国人不喜
警察了……这玩意有个
用?!!还不如自己买把枪实在,从这里也不难理解,为什么
国支持拥枪的人那么多了,警察不能保护我,难
我自己还不能保护自己么?)
中国人或许看到这个,会觉得很扯淡。
但这的确符合
国宪法
神!
所以中国警察一直践行的那
神,在
国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但不得不说,这话却符合人对正义的期望!
“没错!”史
夫很喜
这话,他一辈
也是这样
的。只可惜,社会好像并不觉得这是理所应当。
“那么好了,现在威胁纽约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正是那些蜥蜴人!而且如果不及时清理,他们会越来越多!受到的伤害越来越多!你是打算等事情一发不可收之后再想着解决问题,还是在事情可以控制的时候解决它?!”
凯这是诡辩,毕竟
照这
说法,那些无辜变成蜥蜴人的民众,也在他们的保护之列。
可问题是这却是现实!
世界上哪有什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