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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枪神(2/2)

在贝拉密的引领下,诺斯和多弗朗明哥走了一家餐厅三楼。

准确地说,整栋楼都已经没了其他客人。

多弗朗明哥满意地笑了,心想,看来这自己本看不上的废,在某些时候还是能派上那么一丁用场的。

诺斯带在边的只有红警士兵。

唐吉诃德家族四大最,维尔戈在海军卧底,托雷波尔和迪亚曼留在了德雷斯罗萨,多弗朗明哥这一次只带了琵卡和一个叫维奥莱特的女人来,以及若下。

诺斯“枪神”的绰号是有来源的。

其他的普通人带了也帮不上什么忙,熊则是必须镇守可可亚岛。

消息中被诺斯击败的克洛克达尔,据海军内有人实锤,确实也是被抢击败的。

……

据原·海军本中将“茶豚”加计透,诺斯曾举枪瞄准自己时,让自己产生了大的危机

前者可以帮多弗朗明哥理垃圾,后者拥有看穿人心的能力。

两位都是大人啊。

然而周围的吃瓜群众却没有一个人觉得哪里不对劲,因为那打扮得仿佛火烈鸟一般的大男,那可是王下七武海之一的“天夜叉”唐吉诃德·多弗朗明哥啊。

“你们都下去吧。”

打量了诺斯后几个装备奇特的怪人一,多弗朗明哥咧嘴笑着,端起了酒杯。

岛上最的势力是贝拉密海贼团,船长“鬣狗”贝拉密拥有5500万贝利的悬赏金。

一个阶磁暴步兵,一个海豹特兵,一个忍者,一个弓箭少女,剩下的则是飞行员。

曾有人自称,自己目睹了诺斯一枪穿透了金狮的“龙卷”。

这一楼层除了服务人员没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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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他边的那个男,我的乖乖,更不得了了,那可是于东海,拥有不亚于天才博士贝加庞克的科学才华,击退了海军的屠令,击败了传说中的大海贼“金狮”史基的“枪神”诺斯啊。

“恭喜诺斯阁下击败了金狮史基,一代新人换旧人啊,我先敬你一杯。”

甚至据小消息传闻,原·王下七武海“沙鳄鱼”克洛克达尔也是这个“枪神”诺斯击败的。

在路人们看来,贝拉密这可不是什么卑躬屈膝,这是审时度势啊。

诺斯和多弗朗明哥座,多弗朗明哥命令无关人士退了去。

可见多弗朗明哥的这个狗级小迷弟贝拉密对自己的偶像已经究竟痴迷到了什么程度。

都会避开这条航线,这条航线的最终加亚岛也就成了三不的地带,直到今天,则成为了信息滞后、海贼聚集的贼窝。

……

今日里他的表现却一反常态,只见那个贝拉密满脸讨好地跟在一个穿粉大衣与紫红的男人后面,就跟一只哈狗一样,完全看不之前那凶悍鬣狗的样

里面的一切几乎都是照多弗朗明哥的审布置的,桌上的也全都是多弗朗明哥的味。

只要跟对了人,当狗有什么不好的?

平日里,这个鬣狗贝拉密横行霸,无人敢惹。

因为在这片大海上,凭借着“枪法”闻名于世的者,太少太少了。

消息汇总在一起,大海上渐渐地叫了诺斯“枪神”的名号。

“枪神”名号的世,甚至在遥远的新世界都引起了不少者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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