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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猎鹿人(3/3)

“是你这个猪倌?”小指看着拉姆斯。

拉姆斯拿腰上的钱袋打开一个小给小指看:“我已经不是猪倌了,现在跟在一位少年贵族侍从,我们现在还缺像你这识字的人,这是一个好机会。”

“哦?”下指看向拉姆斯后,正是化名多尼的乔佛里。

不去找他现在自己送上门来了,兰尼斯特家族用假死摆了国王一,乔佛里都没死,那么瑟曦和另外两个孩肯定也没有死,其中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只要打听几人现在的份,这个消息肯定能引起兰尼斯特和拜拉席恩家族的混,混就是阶梯!

小指装作不解,没有说话。

拉姆斯继续说:“今天我们准备去城外狩猎,如果你懂得打猎的知识,正是展现自己的好机会。”

“你为什么找上我?”机会还是不错,小指也没有立刻答应。

“这位少年贵族好像脾气不太好,边都是些骑士,有学识的人一个没有,他让我们找通狩猎的人,我就只认识你一个会写字的人,又刚好看到了你!”拉姆斯说的话半真半假。

小指整理了一下上的破衣服:“走吧,带我去认识一下这位少年。”

多尼看到拉姆斯带着一个衣衫褴褛的瘦走过来,问:“就是他吗?”

拉姆斯:“是的,他已经答应了,不过请先让他吃饱,再给他买衣服的鞋。”

多尼看到此人瘦不拉几,两个脚趾都在外面,在树林里肯定跑不快:“好狗,去买吃的,还有衣服鞋。”

“来自萨斯菲尔德的尊贵爵士,您叫我邓肯就行。”小指向多尼行个贵族礼。

三人见面,互相都有隐藏的份,改名为多尼的乔佛里金盔亮甲,拿着弓箭昂首,化名为罗迪的拉姆斯一脸奉承地微笑,刚改名为邓肯小指想显自己的礼仪和学识,可乔佛里压不会注意到这些。

狩猎的队伍又多了一人,猎狗桑铎骑跟在后面打量这个倒霉鬼,多尼平时事也很格,今天被怂恿要狩猎活人,猎狗清楚以多尼的弓箭技巧,十步以外都能脱靶,说这个倒霉鬼的运气也算好,白得一衣服还吃了顿饱饭。

当年詹姆和瑟曦的事发,大批西境人离开君临城的时候,小指还是一个最底层的小官。西境人都不认识他,可小指对这些人可是很熟悉的,特别是队伍中的猎狗。有传言山失踪后,颅被带到了多恩,猎狗这才当上了家主。

队伍行到了树林里,已经远离了奔城,这里人迹稀少,已经没有路可走。

拉姆斯向多尼说:“大人,这里地势一边有山,中间平坦,还有一条河,非常适合狩猎。”

多尼不懂狩猎,觉得有山有有平地,还有树林,人跑起来一定带劲,便带,开始准备弓箭。

小指看到多尼用得不太熟练:“大人,刚开始练习的时候,弓箭不用拉满,保证准就行。”

多尼抬看着他:“哈哈,你说的对!那开始吧。”

十几名骑士盯着小指,小指不知所以,用手指着自己:“让我来狩猎,大人,您看我这细胳膊细,拉不动弓箭啊。”

拉姆斯走过来弹掉他上的树叶,小声地在他耳边说到:“不是让你来狩猎,你是猎,我们狩猎活人!”

拉姆斯说完转退到多尼边,对着小指大喊:“快跑!跑起来!我们只数十个数。一。”

看着骑士们的目光,小指自己被拉姆斯卖了,恶狠狠地瞪了拉姆斯一,转向多尼说到:“大人,我会写字,懂七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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