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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俘虏艾能奇送京议罪(3/3)

经历。

历史上张献忠死后那段时间,艾能奇的军功也依然主要是在打南明的队,杀了南明的川南总兵曾英等将领。

所以沉树人对这只会打民族内战的贼将,当然不会有丝毫怜悯。

他立刻澹然下令:“既如此,把他牙齿都了,以免后续夜长梦多再逮到自尽的机会,把他拇指到中指的六个指也卸了,防止看押不严给他找到机会持械脱困或是自尽。

其他肯招供他份、以及张献忠此次安排目的的俘虏,好生看,许诺他们到了京城好好招供就赦免前罪,还给赏赐和官。”

沉树人很注意分寸,他跟对方也谈不上冤仇,一切措施都是以防止自尽为限。人的无名指和小指是很无力的,本不可能握持住东西,就给他左右手各留两画押指纹好了。

艾能奇不肯说,沉树人也懒得在他上浪费力气,反正问别的战俘供也是一样的。

一番严刑拷打之后,沉树人也果然挑了足够合的聪明人,得到了“张献忠此次之所以非要在无法攻占城池的情况下、派小队来担任死士,为的就是杀害藩王陷害阁老”的供。

历史上杨嗣昌在张献忠偷襄之战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让贼全而退了,没有抓到任何为首将领俘虏,连证明对方作桉动机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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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沉树人好歹给襄王等人报了仇,把凶手队灭了抓了,还问了动机,崇祯应该会好好想清楚,不至于“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儿。

为了保险,沉树人殚竭虑,又写了一封秘奏,试图委婉地帮皇帝分析清楚事情的逻辑:

张献忠之所以敢这样血本搞无法长期占城、却非要刺杀藩王的罪行,就是大明原先的刑法太严苛、僵。大明律对于“失地”的罪责很重,一旦失地失到藩王被陷,督抚都要被杀问罪。

这就了张献忠以陷害督抚为动机的“特作战”,说白了这次打襄,并不是“攻城”,而是“行刺”。

如果藩王是被行刺,那不该是督抚的罪责,最多只是王府护卫的罪责。因为张献忠的队不是一开始就明着打旗号来攻城,他们只是小刺客伪装成百姓渗透行刺。

所以,为了防止心积虑利用大明律法,建议朝廷明确解释一下法条,“失地陷藩”,必须是城池被正式攻破、且半个月都没有被官军收复的那

如果只是暂时一天或者两三天为贼控制,完全可以照渗透行刺论,并不是真的长期丢失城池。

沉树人还委婉地在秘奏里苦谏:这样明确朝廷律法,并不是修改律法,只是纯粹的解释,不丢人。

而且,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藩王们,只有让贼知,在无法长期攻占城池的情况下,只派死士玩这有来无回的刺杀藩王行为,陷害不到地方督抚,贼才没有动机去杀害更多藩王——

这次刺杀襄王贵王成本也是很的,张献忠付了两千兵和一个义。大明朝藩王数量过百,张献忠拿得一百个武艺的义来一换二换命么?

写完这一切,沉树人就让左雄亲自带领一支兵,把俘虏押送到京城去,顺便带上他的奏折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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