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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哥就喜欢大年三十和大年初一灭通匪豪绅满门(3/3)

控制了四个罪恶最大的通匪家族,全押解去南京,走司法程序——其中还包括一个已经被他让郑成功杀了全家的湖费家,那就不用走程序了,补个备案即可。

在南昌的江西巡抚郭都贤,知这事儿时已经是大年初二早上,谁让他过年休假了呢。

知情之后,听说郭都贤直接就气过去了一会儿,醒来后痛骂周璜吃里扒外。但等他清楚前因后果之后,也是完全没办法。

九江府原本被划归史可法理,已经有五年了,他去年秋天才刚刚收回来,还没焐呢,也没来得及从九江贪多少孝敬,这就又要被划去了。

早知如此,还不如从未拥有,那也不存在再次失去时的痛苦了。

人类的大脑海,都是会生损失厌恶的,捡了一百块钱后又丢了,这痛苦程度绝对比从未捡到要难受得多。

没办法,郭巡抚倒是没有多大劣迹,只能说时势如此,他挡了位面之了,只能是哪个位挡住就把哪个位踹开。

……

搞定之后,沈树人也终于可以从九江启程,再次顺而下回南京。

在九江这三天,他也没白等,还派人给对岸安庆府的方以智送信,请同年好友过江一叙,顺便充分了解情况、并且面授机宜,把最终迫降的临门一脚该怎么表现,稍微代了一下。

另外,沈树人还跟郑成功谈了分赃的事儿。

抄没的江西通匪家族的逆产,这肯定是要上缴的。而且严格来说这是朝廷的执法,不是军功收益,跟郑成功也应该没关系。

先由南京登记,再考虑该地方截留的地方截留,该上缴北京的上缴北京,沈树人也不好上下其手。

他最多跟韦小宝抄鳌拜一样,稍微看错一下账本。

或者跟余某抄逆产时那样、不小心遗漏斯庞克轿车、玉座金佛。

除了逆产之外,那些蔺养成被截杀的货船队运载的金银,就不属于“办案抄没”,而是“战场缴获”了。

照明末的规矩,战场缴获被私分不要太常见。但沈树人还是语重心长地跟郑成功谈了,让他拿个明确的账目来,然后三七分账,给郑成功留了三成。

剩下那七成,也不都是沈树人的,还要上缴一分,或者作为正经地方财政。

毕竟让郑成功查税、给他谋这个官职差事,一开始就是沈树人运作的。另一方面,沈树人也不希望把郑成功养成那杀良冒功的人——

之所以近代军队缴获和赏赐要收支两条线,就是因为收支如果一条线和稀泥,下面的军队拿得手之后,渐渐就会军纪崩溃,以后就会演变成杀良冒功。

尤其郑成功是缉查厘金的,要是缴获全归他,那郑家人很快就会回归当初海盗的状态,说不定将来就栽赃合法富商船队是走私偷税通匪、直接杀了把银货抢了。

所以,沈树人最后的底线,是一定要账目明确,重新分。可以给一定的激励,但不能是大,不能让抢钱成为缉查的主要动力。

郑成功一开始本能直觉,还觉得三成少的。但后来一想,朝廷当年派的矿监、税监,拿到银之后,也未必都有三成都归自己。

既然是代替朝廷行使征税权利,所得大归上面,那不是应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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