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到十一月二十五这天,方以智那边,总算
略
好了几件工作。
不过,方以智帮他张罗了这么几天,最后临门一脚时,倒是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他拿
儒家
秋决狱、以社会影响恶
来加重或减轻刑罚的思想,跟沉树人掰扯了一下,试图证明「只要形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甚至激起了一方百姓学坏,那么本
事情不大,斩首也是没问题的」。
将来沉树人自会应对和
置。
而在方以智看来,这些人带
刁钻,带坏了一方百姓,把陕西那边破坏式开垦捞小便宜竭泽而渔的劣习带过来,带坏了一方民风,就凭这一
,怎么不能斩首?
格式合同这
东西,自古在华夏没有法律定位,都不知
怎么去定义它,原先
本就不存在。
如果一个人不累犯,不
窜,就说明他只是纯懒,可能他
自己的田也这么懒。
所以,帮着草拟的时候,方以智也提醒他:这东西这么明目张胆大
、推广,说不定明年传来了,北京那帮御史言官又要在陛下面前弹劾你了。
姓氏
分,因为光百家姓有四百多个字了,全认肯定不可能,就挑最常见的近百个认,然后每个人自己姓什么,亲近家人姓什么,再挑十几个认。
当然,仅限于维护大明律在经济
分的「祖宗之法」的,如果是维护经济以外的祖宗之法,也可能是正人君
,沉树人当然不会公报私仇。
方以智却不愧是学霸,斩钉截铁就
本章尚未读完,请
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后,方以智还让主
刑狱的官员,这几天突击找到了一堆桉例,….
等到北京城破之后,那些死抱着大明经济法的卑鄙言官,自然会
犬不留。
而刁民的劣迹,当然是破坏
开垦,尤其是一些屡犯、
窜式、诈骗式破坏
开垦的
民,把一
地
几年
烂了,就提桶跑路的——
一方面,是把未来需要教导安置
民突击认识的字,给筛选
来了。
「我《大明律》里,本来就允许这样、因为社会影响的恶劣、带坏了社会风气,就在原本的刑罚上,额外无限制加重的么?」沉树人请教时,都有
心虚。
不过因为时间和距离的关系,暂时没法找岳
常德长沙那边的桉例,所以找到的都是武昌府本地,尤其大冶县周边的劣绅刁民。
沉树人对此的回复是:那就让他们弹劾好了,以后找人记录下来,就找在京城的朋友好了,记下有哪些言官喜
用维护大明律的
律
分来说事儿,来攻击政敌、来维护张居正以前的「祖宗之法」的,
劣绅的劣迹,当然是以「欺骗良民在兴修
利上
力,
完力后又用其他承诺给更
地租的农民,
替在修
利时
了力的农民的佃租权」为主。
这方面沉树人已经很慎重了,如果仅仅是破坏
开垦,不作为地放任
既设施年久失修,那也不能惩罚人家,说不定人家只是比较懒呢?
沉树人也一碗
端平,两边都抓了几十个,准备到时候示众,再借机宣传新法,加
大冶这边数万矿工和钢铁工人的印象,让他们将来好
相传,宣扬沉抚台的严厉政策。
窜式累犯作桉的,才说明这人「
自己的田时不懒,不搞破坏。只是在
产权属于别人的田时,才特别懒,故意使坏」,主观恶
是完全不同的。
沉树人自从当官后,对大明律了解还真不算多,也没一直学习。听了方以智这番话,他也是略
新奇,学到了不少东西。
任何时候,懒惰本
都不是该被治重罪的情形,大明好歹也发展到文明时代了,不能跟商鞅时那么搞(商鞅时代就比较严酷了,破坏
开垦、破坏农田可持续
的,也都可以治罪砍手砍脚。再往前还能‘弃灰于
,剁手呢,就是在
路上
丢垃圾就剁手)
永佃权契约的格式合同,也整理了
来。
所以,沉树人严密加上了累犯、
窜式作桉这个先决条件。
……
还是怕就为这些目的便杀人,有些说不过去——他倒不是怕迂腐言官弹劾,而是他自己都觉得有
重刑主义了。
事到临
,沉树人唯一的顾虑,
一番
署,前后
了四五天时间。
商业,更别说官府帮商人定格式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