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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
考虑到他用心不坏,也就委婉劝过,觉得言利的事情,官府不该
太多,应该民间自行商量着办,
朱树人这般立法严苛,对经济运行大刀阔斧制定各
“政府指导价、政府限价”,作为读孔孟之

的陈君
,一开始当然也是非常不适应的。
而且朱树人现在的
法,已经是称得上“跋扈”了,这
改革哪是他一个总督能在地方上自说自话的?
此前的明朝地主对付田
田骨制度,其实
理也是类似的。他又不会直接要求违法剥夺佃
的租佃权,他只会跟你说年限到了要涨租
,
现在朱树人立法
行禁止涨地租,等于是阻断了
民自降
价来提升竞争力。
你不肯涨旁边有个新来的肯涨,要不佃
也跟着卷承诺涨租,要么有的是办法让你混不下去,要么就换一块面积相等、目前看起来表面条件差不多的地,把好地让给
价更
更愿意被剥削的人。
公司估值一个亿的时候,10%小
权要
让,大
东开
一千万,小
东完全可以拉到一个外
对手
两千万,价
者得。这时候所谓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本就没什么意义了,卖的人不会让你有机会刚好条件同等的。
后世2015年的时候,瑞典有一家曾经著名的
媒
音乐平台,叫spotify,就发生过经典案例,他们雇佣的几个华人程序员瞒着老板恶意非法加班(就是公司和主
领导都告诉他们别加班了,慢慢
,他们还假装下班后又偷偷溜回公司加班,还被劳动监察机构的大数据监控抓到了),然后被抓去拘留了,公司也被严惩了,搞得后来相当一段时间不敢雇华人程序员。
真正在这个变法中纯亏的,其实就是想
窜到外地去逃荒租地的纯
民。
有看官会觉得,“这
作也没多大
步,明朝不也有‘田
田骨’么,不是租佃权也能得到长期保护甚至继承么?跟严密的永佃权立法也没多大差距吧”。
……
但
民初来乍到想租地,说不定愿意直接接受三七开,而且七成是地主的。
民一贯就是靠这
竞争力,把本地佃
的份额挤
去一
,夹
中捞一块地先租着。
朝廷定了最低工资的情况下,低于这个工资用人的,那就直接犯法了,一抓一个准。
就好比后世瑞典劳动法
行禁止加班,那些没一技之长只是肯996的雇员,也就没了竞争力——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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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治的办法,还是得靠“只要当事人有追
,有
时参加
利维修,地主就永远无权涨地租”。
但这样想,只能说是对古代法律史的了解
于表面了。
这就好比后世初来乍到当北漂沪漂还没有一技之长的,往往比较容易接受996/007。本地人卷不动了他们主动肯卷,就能挤
一
工作机会,确保自己不饿死,先在北沪站稳脚跟再说。
这
时候,能不拿“越权”的理由来对抗他的,那就都是可以拉拢团结的。
明朝是有田
田骨不假,但举个不恰当的例
,那玩意儿的保护效果,也就跟后世《公司法》里那个“当有限公司
东想转让
权时,公司内
东,比外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条款力度差不多而已。
还拿
“当年王莽也是禁止田地买卖,规定币制,各
折腾,最后也没解决西汉末年贫者无立锥之地的问题,还亡国了”的教训,觉得为政者在经济上就应该轻缓,无为而治。
朱树人这样雷厉风行,当然也遭到了一些反抗。汉中的豪绅毕竟没能
实际上公司
权
易时,如果小
东觉得被大
东欺压了,想转让
权,引
对手查账,怎么可能给你有机会
到“同等条件下”?
当然朱树人这么
,肯定也是有利有弊,地主们在这个改革中倒也不算纯吃亏,也是有赚到的,因为他们没有涨租
,却可以从“从此佃
有恒心,不再破坏田地”中长远受益。
因为原本
民最大的竞争优势,就是可以承受更
的
役度,别的本地活得下去的佃农,可能常年习惯了四公六民,或者五五开的分成。
朱树人也知
这人只是没见识,并不是
德有问题,也就没为难他,一句“
世用重典,到了这一步,再不保护贫民卖命的底价,等他们被闯贼拉走就来不及了”,直接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