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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承制宋元,这土地佃租关系自然便是源自宋朝时的永佃制。
正如熊汝琳所讲,有时候一块田被转租了好几次,你想找到原主解决问题,都要废好一番功夫,甚至找不到原主。
当然,任何制度都得看落实得如何,落实不好就起不了作用。若落实偏左,则又容易引起另外的矛盾。
比如,一块地为地主所有,那么地主可以将田地佃给无田百姓租
。
不过,当前要
的还是田税改革的
两步,清丈田亩与摊丁
亩。
他
:“我朝田地租赁之法为永佃制,此法虽有益于佃
,却也存在弊端。
变样了。’ [page]
我大明百姓,为佃
者众多,此中弊端连结,此番陛下既决心
行田税改革,当将佃租之弊一同革除,方为上策!”
给朱媺娖当了半年的臣
,大家都明白,朱媺娖最讨厌臣
空谈大言。凡开会,臣
发言必须言之有
,最好还能说清楚
事宜乃至提到
数据。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没有好政策,而是没有很好的去落实。
朱媺娖不知
众臣所想,知
了也不会在乎。
历朝历代都有聪明人,
这个永佃制,就是为了缓解田地兼并所导致的社会矛盾。
甚至,很多百姓还会主动将田地送给有免税权的士绅、读书人、勋贵、藩王宗室,主动成为佃
,以逃避朝廷税赋。
看来
中也是有一二能用之人的。
理讲,宋元明清都不抑制土地兼并,天下百姓应该很多无田可
,只能沦为
民。可实际上并非如此,百姓没了田后一般都会成为地主佃
,因为地主也需要人手
田。
熊汝琳敢在御前会议上提这个事,自然是有准备的。
会议继续,很快
主事熊汝琳提到的一件事,引起了朱媺娖及阁臣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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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若严格
照永佃制执行,地主是无权随意增租的,也无权
涉佃
去
植什么,甚至不可随意剥夺佃,也即是不能随意解除田地租赁关系。
之所以如此,便是因为“永佃制”的存在。
朱媺娖看向熊汝琳,问:“你既然知
佃租事弊端,可否
讲一讲?”
如大明中后期,便有很多福建人到江西
田,反客为主,成为了二地主,以佃
的
份
得地主都不好过。
‘···’
众臣听此并不意外。
有郝光明及后世网络帮住,大明佃租问题她自然也有所了解,因为这事本就和大明田政一
,相互影响,分割不开。
因为她确实决心
此事,不会因谁的阻拦而放弃。
“臣以为,清丈田亩时,百姓之所以容易为地主劣绅所蛊惑利用,阻挠官吏,乃是因为百姓多为地主佃
缘故。
其实永佃制带来的问题,一直在给地方
理田地相关问题时带来困扰。
听了熊汝琳这番话,朱媺娖不禁微笑
。
臣以为,佃
权利中以‘可再租佃’一条最恶,由此使得诸多田地主权难辨,甚至找不到原主。
不过,众臣在思考永佃制的问题时,朱媺娖却在回想着熊汝琳的履历···
即佃
租
天地后,不仅可以长期使用该土地,并让
孙继承佃权,甚至还可以
卖、抵押、典当以及再租佃。
当然,永佃制于封建王朝而言,并非都是优
,也是有不少缺
的。
故不该除永佃制之弊端,不仅会让诸多佃
与地主利益一
,为之所用,还会让清丈田亩难度骤升!”
而且转租还会对后面的佃
造成二次、三次乃至四次剥削,使得永佃制从减轻佃
负担的地良政变成了剥削底层佃
的恶政!
听了熊汝琳这番话,其他大臣都不禁思考起来。
而在大多数地方,又有许多地主随便找个借
夺佃,以此压迫佃
。至于涨租,更是家常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