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489章 一条鞭,永佃制(2/2)

大明承制宋元,这土地佃租关系自然便是源自宋朝时的永佃制。

正如熊汝琳所讲,有时候一块田被转租了好几次,你想找到原主解决问题,都要废好一番功夫,甚至找不到原主。

当然,任何制度都得看落实得如何,落实不好就起不了作用。若落实偏左,则又容易引起另外的矛盾。

比如,一块地为地主所有,那么地主可以将田地佃给无田百姓租

不过,当前要的还是田税改革的两步,清丈田亩与摊丁亩。

:“我朝田地租赁之法为永佃制,此法虽有益于佃,却也存在弊端。

变样了。’ [page]

我大明百姓,为佃者众多,此中弊端连结,此番陛下既决心行田税改革,当将佃租之弊一同革除,方为上策!”

给朱媺娖当了半年的臣,大家都明白,朱媺娖最讨厌臣空谈大言。凡开会,臣发言必须言之有,最好还能说清楚事宜乃至提到数据。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没有好政策,而是没有很好的去落实。

朱媺娖不知众臣所想,知了也不会在乎。

历朝历代都有聪明人,这个永佃制,就是为了缓解田地兼并所导致的社会矛盾。

甚至,很多百姓还会主动将田地送给有免税权的士绅、读书人、勋贵、藩王宗室,主动成为佃,以逃避朝廷税赋。

看来中也是有一二能用之人的。

理讲,宋元明清都不抑制土地兼并,天下百姓应该很多无田可,只能沦为民。可实际上并非如此,百姓没了田后一般都会成为地主佃,因为地主也需要人手田。

熊汝琳敢在御前会议上提这个事,自然是有准备的。

会议继续,很快主事熊汝琳提到的一件事,引起了朱媺娖及阁臣的重视。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这件事若严格照永佃制执行,地主是无权随意增租的,也无权涉佃植什么,甚至不可随意剥夺佃,也即是不能随意解除田地租赁关系。

之所以如此,便是因为“永佃制”的存在。

朱媺娖看向熊汝琳,问:“你既然知佃租事弊端,可否讲一讲?”

如大明中后期,便有很多福建人到江西田,反客为主,成为了二地主,以佃得地主都不好过。

‘···’

众臣听此并不意外。

有郝光明及后世网络帮住,大明佃租问题她自然也有所了解,因为这事本就和大明田政一,相互影响,分割不开。

因为她确实决心此事,不会因谁的阻拦而放弃。

“臣以为,清丈田亩时,百姓之所以容易为地主劣绅所蛊惑利用,阻挠官吏,乃是因为百姓多为地主佃缘故。

其实永佃制带来的问题,一直在给地方理田地相关问题时带来困扰。

听了熊汝琳这番话,朱媺娖不禁微笑

臣以为,佃权利中以‘可再租佃’一条最恶,由此使得诸多田地主权难辨,甚至找不到原主。

不过,众臣在思考永佃制的问题时,朱媺娖却在回想着熊汝琳的履历···

即佃天地后,不仅可以长期使用该土地,并让孙继承佃权,甚至还可以卖、抵押、典当以及再租佃。

当然,永佃制于封建王朝而言,并非都是优,也是有不少缺的。

故不该除永佃制之弊端,不仅会让诸多佃与地主利益一,为之所用,还会让清丈田亩难度骤升!”

而且转租还会对后面的佃造成二次、三次乃至四次剥削,使得永佃制从减轻佃负担的地良政变成了剥削底层佃的恶政!

听了熊汝琳这番话,其他大臣都不禁思考起来。

而在大多数地方,又有许多地主随便找个借夺佃,以此压迫佃。至于涨租,更是家常便饭。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