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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的佃
。
另一类是藩属庄田,洪武时分封诸王就藩各地时就已建立。朱元璋广封朱氏宗室,几个儿
皆拥劲卒,居大镇,下诏严令群臣时时刻刻、无微不至地尊显朱氏皇族。他有24个儿
和1个侄孙,都建藩为王,有地有兵有钱。明朝的藩王都有5万石米的俸禄,还有钞二万五千贯,绢布盐茶
草各有供给,以至于最低的“奉国中尉”也有禄米200石。到了明末,这些只会在王府里
生人的朱氏凤
龙孙,竞繁
有几十万之众。《明史.
货志》记载,御史林
曾经分析说:天下每年供给到京师的粮
是400万石,而诸府的禄米是853万石,缺一半还多;以山西为例,山西留存的粮米是152万石,宗禄米是312万石;再以河南为例,河南存留的米是84.3万石,而宗禄米是192万石。两省存留米的全
,还不足宗禄所需粮米的一半,更何况官员的俸禄、官兵的军饷都要从这里边
。
明中叶以后,各地藩王除兼并民田扩大藩府庄园外,还以
孙众多,生活困难为由,向皇帝乞讨附近的官地,来扩展自己的地产。正统五年(1440)甘肃庆王家拥有土地一千顷,大
分由占夺而来。1605年,四川省可耕地的70%掌握在诸王手中,20%为军屯土地,平民百姓耕
的土地只有10%。明代皇族亲藩大量兼并土地,而他们的土地享有免税的特权,造成全国1/2土地不纳税,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朝廷自天启年间(1621~1627)开始屡次向普通百姓加派“三饷”。1618~1637年,赋税竟增加了6倍。一亩农田产
只有6两银
,至少要
10多两银
的税。面对苛重税负,农地大量抛荒,农民
亡,最多时
民人数
达600万人之
,占当时全国总人
数的1/8,导致了大规模农民起义的爆发。
万历帝的
朱常洵被封为福王,诏赐良田4万顷为
邑,这一数字相当于河南全省可耕地的很大一
分。因此,又不得不从其他省征用一
分民田。结果,河南、山东和湖广共有约二万顷民田被划归福王。此外,前内阁首辅大学士张居正的土地亦划归福王所有,同时他还得到了四川茶盐专卖权。福王的生活极其奢华,他在洛
的王府造价
达28万两,是规定造价的10倍。李自成的军队于1640年攻
洛
,福王府被放火烧了三天。崇祯年间,河南一省有八个亲王:开封的周王有良田一万余顷;南
的唐王、汝宁的崇王、禹州的微王、彰德的赵王、怀庆的郑王,每家有良田大约数千顷到上万顷。卫辉的潞王有良田4万顷,大
分土地是在湖广。他除在河南、湖广两省占有良田四万顷外,还有皇帝赐的盐引专利。
第三类是勋戚中官庄田。“勋”指有爵位的功臣、世家,大
分是所谓的武臣;“戚”指后妃公主皇亲家族;“中官”即皇帝周围的宦官。贵族利用皇帝赐田的机会,可以兼并比赐田大很多倍的民田,或者把民田诬指为无主荒地,借以圈占。勋戚贵族兼并农民土地较皇庄有过之无不及,勋戚庄田在北直隶和京畿分布比皇庄为多,所以其兼并的规模也比皇庄为大。景泰二年(1451),贵戚汪泉霸占官民田地共达3千余顷。一些有权势的贵族除奏请的土地外,还接受所谓“投献”来的土地。投献是指有些土地所有者为了逃避苛重的赋役,自愿把自己的土地献给贵族,而自己则充当贵族庄园的庄
或佃客,以求保护。一些人竟然把小
农民的土地
行投献给权贵豪
,自
充当
家。成化时,皇亲王源的庄园原有赐田27顷,但令其家
别立四至吞占民产,乃有1220顷有奇,可耕者366顷,中多贫民开垦成熟之地。
除这三类庄田外,还有遍于全国的寺观庄田,占有的土地数也相当庞大。各类庄田的共同特
是,无论皇庄、藩府庄田或勋戚中官庄田乃至寺观庄田,所占的土地一律属官田
质,法律规定不得买卖。各地的官僚乡绅对民田的兼并也十分严重,如江南华亭的乡绅董其昌占有膏腴万顷。“大约自成化以来,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广东、福建等地先后
现一
现象:许多地区的农民,由自耕农或佃农的地位下降为一
类似农
的佃仆。所谓‘佃仆’又称‘僮仆’,与地主不只是主佃关系,还有‘主仆名分’。他们虽然可以有妻
儿女和微薄家业,但社会地位犹如农
。明代法律上禁止蓄
,但许多官宦、豪富之家,多半蓄有男女
婢。这
家
大半用在家内使役,如被遣往庄田耕
,采用古代“免
为客”的办法,便由
认为佃,但与主人仍保持主
关系,成为佃仆。”
明清两代的工商
隶制十分发达,毕
村说:“
克思一再
调,只要工商业仍奠基于
隶制、农
制和原始公社之上,商品生产就决不会导致资本主义。然而,中国封建工商业的主要基石恰恰是
隶制度和农
制度。明清两代,人们蓄
之多令人咋
。有名的如王锡爵、钱海山、徐阶、李钦、和珅;睢州的褚太初、宁陵的苗思顺、虞城的范良彦、无锡的大地主邹望,河南的褚、范、苗、曾,麻城的梅、刘、田、李等
宗右姓所占有的
婢都在千人甚至数千人以上。蓄
范围之广,乃至连一些中上层农民也占有不少的
隶。”
明初,凉国公兰玉令家
贩云南私盐一万余引。永乐时,各都司卫所、布政司、
察和府州县官都收留大量的“军伴皂隶”,以“办纳钱财、买卖借贷”。宣德时,会昌伯孙忠以“家
贷
钱于滨州”。景泰时,都指挥孙继宗、孙绍宗,指挥孙显宗及其侄
孙璘“起塌房”,“邀截客商,引盐发卖”,辽东巡抚都御史李纯放债
款:所用之人,全是家
。彭城伯张瑾封王于江西,“
南京,令家人市货帛,载
船以归”。万历时,右都御史秦耀令家
在无锡、苏州、常州开设典当十余铺,“每铺不啻二三十万金”。此外,著名官吏徐阶、朱国桢、徐显卿各以织布、缫丝、养蚕而闻名乡里,如其所述,这主要
于诸女仆之功。天顺时,常熟大
钱哗靠他的十三个
仆发家致富。著名刻书商
于晋,“家蓄
婢二千指”,除用于耕
宅旁的二顷地外,主要用来刻书、校书。当时中国最大的几个商业集团,徽商、晋商、福建的海商,无一不是靠
隶支撑其商业的。其中,徽商的资本最雄厚,而徽州同时也是中国
隶最多、所受的
役最严酷的地区。各家大姓,都蓄有大量的
仆用于“营运”。明代各类史籍中提及的工商业劳动力,特别是官吏、地主、大工商业主在工商业中的劳动力,很少不是
隶。类似“勋戚之家纵令家人开设店肆”,“今豪势之家用仆开店”之类的奏疏实是举不胜举。明代的各类小说,如《儒林外史》、《醉醒石》、“三言”、“二拍”等,凡是叙及行此事的,几乎都是
隶。如《警世通言》中所讲的宋金,《醉醒石》中所讲的陈篪,都养了几个至几十个家丁专
私商勾”。